Page 207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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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在交涉的过程当中,日本驻张家口领事桥本忽然又提出:
                                由于“张北事件”事态扩大,超出领事解决的权限,应与天津
                                驻屯军司令部进行交涉。
                                    “张北事件”的发生正值华北事件交涉(何梅协定)高潮
                                中,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于六月十七日把天津军参谋长酒井隆、
                                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招到新京(长春),听取情况报告
                                后,决定根据下述要领,由当时滞留平津方面的土肥源贤二少
                                将与宋哲元交涉。
                                    (一)方针:今后绝不许宋哲元军在察哈尔省内有不法行
                                为。
                                    (二)要求事项:(1)驻屯于塘沽协定延长线以东地区及
                                北长城以北地区的宋哲元部队,移驻其西南地区。其撤退地区
                                不准中国军再“侵入”。
                                   (2)一切排日机关(东北宪兵、兰衣社、国民党部等)应
                                全部解散。
                                  (3)宋哲元道歉及处罚责任者,应立即实行。
                                   (4)上述(1)、(2)项,须从提出要求之日起两周内实行
                                完毕。
                                    (三)交涉:
                                      责成土肥源少将与中国驻屯军保持密切联系,与宋哲元直
                                接交涉。同时为了作为本交涉之后盾,并确认中国方面实行情
                                况,应以关东军一部在热河省内有所行动。
                                      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中国行政院会议免去宋哲元的察
                                哈尔省主席职务,由秦德纯正式交涉,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张家口——张北南侧以北的宋哲元军向南方移驻;
                                      二、解散排日机关;
                                      三、赔礼道歉,处罚责任者;
                                     期限自六月二十三日起两周内。同时,另外提出如下要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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