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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数字乡村建设驱动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

民革市委

信息来源:张家口政协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赋能作用,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央网信办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对数字乡村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数字乡村的实施方案》等7个相关文件,开展了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数字赋能乡村振兴的作用逐步显现。

一、存在问题

(一)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还需完善。一是网络运营商缺少面向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资费优惠。二是现有“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的服务作用需继续优化。三是缺少数字化共享共建仓储配送中心和冷链物流龙头企业。

(二)数字化赋能农业产业、农村治理和农民服务的水平还比较低。一是现有智慧农业项目少,示范带动性不强。二是设施农业总体规模小,数字技术应用率低,农业设施需要数字化改造任务重。三是缺少服务农业生产、农资和农产品购销的综合化数字平台。四是乡村治理和乡村服务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缺乏统筹和整合。

(三)农业数字人才匮乏,从业人员数字信息技术能力需要提升。一是市、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急缺农业数字技术人才。二是农村地区“空巢化、高龄化”问题严重,村干部知识结构老化。三是高校对农村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还需优化。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市县政府、 部门、 龙头企业之间的协同推进和协调调度。政策已经制定,重在落实和优化。在落实机制上,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数字农村建设专班,加强市县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融合协同度。在激励手段上,细化评价指标,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将数字农村建设纳入村、镇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数字农村建设,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畅通村、镇、企合作路径。

(二)普及数字技术应用,驱动农业生产流通、农村治理、农民服务等创新发展。一是改善农村数字技术应用基础。市委网信办牵头调度电信企业,推出面向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专属资费优惠活动;整合现有平台,建设我市统一的“三农”综合数字服务平台,开发数字农业、数字农村、数字农民、数字服务、数字分析五大板块业务应用等。二是推进智慧种植业、养殖业示范建设。建设一批智慧种植园区、农场、牧场试点,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集成应用。三是加大农村冷链物流建设,推进流通营销数字化应用。围绕网货供应、物流配送、网络销售环节,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打造农副产品直播带货示范片区。实施农村休闲旅游数字提升改造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农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项目。支持邮政企业与我市国有企业合资合作,整合国家支持冷链仓储物流项目资金,合力打造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参与构建环京津鲜活农产品1小时物流圈,对接我省已经开通的“中欧班列”,承接进驻中国的世界知名电商平台物流项目,推动我市特色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四是统筹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和服务农民建设。学习借鉴“腾讯为村”等全国性乡村治理平台,实现基层党建、乡村政务、财务公开,统筹对土地、劳动力等“三农”资源要素的管理,统筹教育、民政、社保、防疫和治安管理等数字化政务服务管理,驱动提升农村治理和服务农民的能力。

(三)加强数字农业人才培育,促进农村精英回流。一是加强与高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深度合作。聘请高校团队参与数字农村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形成“理论研究—成果孵化—产研融合”的路径,实现“校地双赢”;建立数字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推动高校数字人才到县区乡镇挂职或派出数字技术人才到乡镇指导工作;支持高校成立“农村振兴学院”(如河北北方学院),采用定向培养服务地方的数字农村建设人才。二是加大配备和引进复合型人才投身数字乡村建设的力度。市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必须配备数字农村专业专职干部;出台针对性吸引数字信息专业人才政策;出台购买服务办法,借助网络平台,实现数字信息技术的“远程指导”和产品的“异地营销”;大力营造“家乡情结”文化氛围,感召在外创业年轻人、外出务工年轻人、应届毕业大学生“回乡创业”、就近就业。三是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数字素养”,增强从事数字乡村建设人员实际应用能力。数字乡村专班全面优化市县数字培训师资资源和培训内容,分层次分范围准确地对市县乡村干部、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的“三农”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产业、农村治理、农民服务的信息技术培训。